禁止进境的旧压力容器,依法实施销毁处理
发布时间:2026-02-10 来源:本色销毁 浏览次数:13
南京销毁公司 
图为苏州海关工作人员监督拆卸来自日本的旧压力容器
近日,南京海关隶属苏州海关对某企业进口的两台旧注塑机实施现场查验时,发现各夹带一台禁止进境的旧压力容器,依法实施销毁处理
据了解,这批进口旧注塑机原产国为日本,夹带的旧压力容器最大工作压力1.0MPa。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第37号公告,旧压力容器属《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压力容器易引发Huo灾、爆Zha等事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旧压力容器由于已经使用过,有些甚至接近报废,存在着更多的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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